一、配偶一方死亡另一方系无民事行为咋办
配偶一方死亡,另一方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其财产管理等事宜可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处理。法定代理人一般为其父母、成年子女等近亲属。若近亲属之间对财产管理等事项存在争议,可由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在指定监护人之前,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或者民政部门担任临时监护人。
二、配偶一方死亡如何导致婚姻关系的变更
配偶一方死亡会导致婚姻关系自然终止。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婚姻关系因死亡而消灭,包括自然死亡和宣告死亡。当配偶一方自然死亡时,婚姻关系即刻解除,生存一方可另行组建家庭等。若配偶一方被宣告死亡,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生效之日起,婚姻关系也视为解除。在宣告死亡的情况下,若被宣告死亡的人重新出现或确知其没有死亡,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撤销死亡宣告。但婚姻关系的恢复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若生存配偶已再婚或向婚姻登记机关书面声明不愿意恢复的,婚姻关系不能自行恢复。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配偶一方死亡,婚姻关系即自动终止。
在法律上,婚姻关系是一种具有特定人身属性的法律关系。当一方自然死亡时,其民事主体资格消灭,与之相关的婚姻关系也随之不复存在。比如,丈夫因病去世,那么从其死亡之时起,夫妻之间的婚姻关系就终止了。
当一方被宣告死亡时,同样会产生婚姻关系终止的法律后果。宣告死亡是一种法律拟制的死亡情形,一旦法院作出宣告死亡的判决,婚姻关系也即刻终止。此后,如果被宣告死亡的人重新出现,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撤销死亡宣告,但婚姻关系并不会自行恢复,除非双方愿意重新登记结婚。
当遇到配偶一方死亡而另一方系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情况时,这确实会给家庭带来诸多挑战。首先,需尽快确定法定监护人,这关系到无民事行为能力方的生活照料、财产管理等诸多事宜。在财产处理方面,要遵循相关法律规定,确保财产合理分配与使用,避免出现纠纷。而且,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方后续的医疗、生活保障等问题,也需要妥善规划。你是否正面临这样复杂的状况呢?如果对于确定监护人的程序、财产的具体处置方式或者如何保障无民事行为能力方的权益等还有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